财税2016年94号文件原文,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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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4号文件原文,财201694号文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优惠政策通知Apple-tab-span" style="white-space: pre;">

  

  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优惠政策通知

  

  财[2016]94号2016.8.24

  

  北京天津河北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江、东、青岛、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保障居民供热采暖,经务院批准,现将“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611日至2018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本条所称供暖期,是指当下半供暖开始至次上半供暖结束的期间。

  

  二、自201611日至201812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土地免征房产税、镇土地使用;对供热企业其他厂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

  

  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积占总供热建筑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土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三、本通知所称供热企业,是指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四、本通知所称“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江省、东省、青岛市、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text-align: right;">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text-align: right;">2016824日

  

  何广涛评——

  

  一、地域围:「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江省、东省、青岛市、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二、适用企业:注册地在「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包括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和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其中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包括专业供热企业、兼营供热企业和自供热单位

  

  三、适用种: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四、增值税政策:自201611日至2018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提示:

  

  1、增值税政策适用期间是从201611日至2018供暖期结束,供暖期结束一般为次的3中下旬,2018供暖期结束于20193份。

  

  2、只有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收入,向非居民个人(如单位)供热取得的采暖收入及其他非供暖收入照章征收增值税

  

  3、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4、供热企业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收入,无论发票付方为居民个人还是单位,选用免政策后,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非供热企业放弃免,但一经放弃免,36个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免

  

  5、单位职工承担的供暖费,无取得专用发票,无抵扣进项额;一般纳税人付的非居民的供暖费,可取得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的,可凭抵扣13%。

  

  6、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单独核算。未按规定单独核算的将不得享受免优惠政策

  

  7、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

  

  举个栗子:某热力生产企业A本身无供热管网,某供暖期向热力经营企业B出售热力,取得收入10万元,B通过供热管网向客户供热后,取得采暖费收入12万元,其中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为9万元,则B企业税收入为9万元,A企业税收入为10万元×(9÷12)=7.5万元。

  

  热力生产企业与热力经营企业的这种协作,各自免金额的大小要取决于经营企业居民供暖收入的比例,在实际的征管过程中,是靠按填报《热力产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居民和非居民供暖划分收入证明单》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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