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

admins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707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34号2021-12-3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及有关税收政策,优化办服务,减轻办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度纳报表(A类,2017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对《企业所得税度纳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度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调整明细表》(A105080)、《免、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企业优惠情况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企业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纳税人在纳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不再抵缴其下一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1度及以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度纳报表(A类,2017版)〉的公告》(2017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度纳报表(A类,2017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橦心摘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