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升级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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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升级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解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2022-03-01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杨永义解读】财税10号公告规定的“六税两费”普惠性减免优惠,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六税两费”普惠性减免优惠的升级版。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适用主体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财税10号公告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适用主体扩大为以下三类: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增值税中的概念,其标准为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且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这是企业所得税中的概念,其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居民企业。

  

  三是个体工商户。这是《民法典》中自然人范畴的概念,其标准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由于原来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所以此次扩围的部分仅指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理解本条规定需把握以下四点:

  

  1.作为纳税人,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呢?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判断:

  

  ①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无论是否盈利或盈利多少(理论上应纳税所得额可能超过300万元),优先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没有任何其他限制条件。

  

  ②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符合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行业限制、指标限制两个条件)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也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③对于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无论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均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没有其他任何限制条件。

  

  ④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通过判断其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来判断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但如果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独立缴纳增值税的,可以通过判断其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来判断是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原则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起不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但纳税人如果符合总局2022年第3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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